所谓村规民约,是为了更便利地管理本村事务,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所通过的在本村内有约束力的规范。村规民约不能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能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国内法律对罚款的主体进行了严格的限定,行政处罚由具备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推行。另外,国内法律对罚款还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国家坚决反对滥用罚款权和乱罚款的行为。而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又没得到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授权。因此,村民委员会无权依据村规民约对村民进行罚款。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